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的修订聚焦培养时代新人的新要求,突出政治性,坚持核心素养导向,加强各学段课程的一体化设计。主要变化与突破体现为从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和责任意识五个方面凝练了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培养的学生核心素养,明确了素养导向的课程目标,并依据核心素养对课程内容进行结构化、一体化设计,增加学业质量标准等。实施的重难点在于观念的突破,育人方式、评价方式的转变,以及教师知识体系的更新和专业能力的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作为义务教育阶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道德与法治课程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修订后的课程标准充分反映了党的初心使命和百年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阐明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伟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反映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机活力。
一、修订的主要背景和思路
(一)体现培养时代新人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新一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十九届六中全会上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大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等多个对思想政治教育有重要影响的政策文本,对思想政治课程提出了新要求。本次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的修订,即是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党和国家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予以回应和体现,突出和强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发挥道德与法治课程在立德树人方面的关键作用。修订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用理想信念凝聚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激励人的理念,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提出的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的要求。
(二)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突出政治性,特别是党的领导
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是以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法治素养和人格修养为主旨,融道德教育、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法治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课程,具有政治性、思想性和实践性等特征。从核心价值来看,道德与法治课程是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教育的课程,因此在课程标准修订过程中强调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帮助学生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过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修订后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充分反映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和伟大实践,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反映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及其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三)坚持核心素养导向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都在推进核心素养导向的课程改革,中国也在2016年发布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阶段性成果。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培养的学生核心素养是本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本课程学习而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本次课程标准修订充分借鉴国际社会和教育组织对核心素养的研究, 结合中国基本国情和中国学生发展的现实需要,凝练了核心素养,并以核心素养培育为纲,确定课程目标、组织课程内容、研制学业质量标准、提出教学及评价与考试命题改革建议,实现课程目标、内容、教学和评价设计的一致性。
(四)加强一体化设计,注重整合与统筹
本次修订整合了2011年版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三个课程标准,按照学段要求进行一体化设计,注重统筹课程性质、课程理念、核心素养、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学业质量、课程实施等各部分内容,使课程标准既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又体现不同学段的特殊性和适切性, 充分考虑不同学段学生随着年龄增长由浅入深、由感性到理性的认知发展规律,由此确定各学段学习内容安排、载体形式,确保贴近学生生活、学习和思想实际。
二、主要变化与突破
(一)凝练了核心素养
此次修订,基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育人目标要求、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和道德与法治课程性质,凝练了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培养的学生核心素养的五个方面: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和责任意识。这五个方面既相互交融,又各有侧重、不可相互替代,覆盖了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全部课程内容。既突出了道德与法治课程在培养时代新人方面的独特价值,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展特征,又与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保持衔接,体现了能力水平的阶梯式上升和育人目标的一致性。
(二)提出了核心素养导向的课程目标
修订后的课程目标基于核心素养来描述,是核心素养在课程中的转化和落实,是对学生学习本课程之后应达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综合性表述。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目标表述整合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强调了三维目标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 体现了课程实施更加注重三维目标整体推进的取向,是对2011年版课程标准中三维目标的继承与超越。
课程总目标与核心素养五个方面对应,修订后的课程标准按照“二二二三制”(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根据每个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别阐述了四个学段的具体目标,各学段课程目标之间呈现出较好的连续性和进阶性。
(三)对课程内容进行结构化、一体化设计
与2011年版课程标准相比,修订后的课程标准在课程内容方面有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基于核心素养五个方面选择和建构内容主题,以学生不断扩大的生活范围为暗线,明线上突出道德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以主题组织课程内容,包含道德教育、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法治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等课程主题,强化中华传统美德、革命传统和法治教育,有机融入国家安全、信息素养、金融素养教育等相关主题和劳动教育。
2.课程内容选择更加突出政治性和时代性。修订后的课程标准着力确立学生学会做人、做事的道德与法治基础,增强“党的领导”、伟大建党精神、全过程人民民主等党和国家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增加反映文化传承创新、最新社会发展热点、国内外重大时政事件、与学生生活密切结合的各类情境内容。
3.对课程内容进行一体化设计。修订后的课程标准遵循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的思想,与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在课程内容和学习水平上保持一致性和进阶性;基于核心素养对1~9年级课程内容进行一体化统筹设计,根据不同阶段学生发展特点和生活经验,分学段设置差异性课程主题,构建学段衔接、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课程内容体系(表1)。
(四)增加学业质量标准
修订后的课程标准中,学业质量标准以核心素养及其学段表现水平为主要维度,结合课程内容,对学生学业成就具体表现进行整体刻画,实现了核心素养、课程内容与评价的融合。学业质量标准是对学生学业进行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与考试命题的依据。
(五)完善了教学及评价建议,更加强调学科实践及评价的导向作用
修订后的课程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教学建议,坚持素养导向,强化学科实践,推进综合性学习,关注因材施教,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提出的思政课教学“八个相统一”要求,即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将课程内容与学生真实生活相融合,将生活逻辑与学科逻辑相融合,引导学生自主合作和探究,在实践的体验感悟中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
修订后的课程标准倡导素养导向的评价与考试命题改革。强调将大主题蕴含在真实情境与任务中,考查学生在解决真实问题、完成真实任务时整体地综合运用知识、体现能力与情感态度的水平,注重知行合一。标准中对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过程及评价标准进行说明,给出样题,发挥评价对教学的引导作用,促进“教—学—评”一体化。
三、实施的重点与难点
(一)观念的突破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化,在明确了“为谁培养人”的前提下,有力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随着此次课程标准的修订,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转化落实从宏观层面进入中观和微观层面,最终将通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落实。因此,教师对核心素养及其培育方式的认识是回答“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的关键,其首要任务在于实现育人观念的突破。
核心素养导向下的课堂教学,首先要求教师既教书更要育人,改变传统的知识中心和考试导向的教育理念,关注人的发展。核心素养强调培育学生在真实情境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而不再强调对碎片化的知识本身的记忆,因此,课堂教学必须从以知识学习为主转向核心素养的培育, 促进人的发展。教师不仅要知道教什么,还要知道为什么这么教,即知识怎么运用,如果无法实现观念的转变,教师还会继续走知识传授的老路,背离课程育人的目标和要求。其次,要求教师从关注“教”转向引导“学”。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是在学习活动中达成的,教是为了更好地学,只有学生的学习真正发生了,核心素养才能落地。为此,教师需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和思维发展水平,深入了解其成长规律和认知规律,科学设计并引导学生的学习活动。
(二)育人方式的转变
核心素养导向下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强调实践活动和综合性学习。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综合性课程,在内容上涵盖广泛,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法治、道德、生命健康等方方面面,具有跨学科的特征。其课程目标不是为了让学生掌握这些内容领域的知识或观点,而要将课程内容与学生真实生活相融合,通过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体验和感悟中发展核心素养,突出了育人目标的整体性、发展性、情境性、实践性和反思性。这就要求教师在做课堂教学设计时必须提高站位,不能仅仅立足于一个知识点、一个课时或一个小主题,而要围绕核心素养的培育做好单元设计,将学生需要学习的知识和技能结构化为一个单元,在对情境问题的解决中展开学习。
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实践活动和综合性学习强调课程内部以及本课程和其他课程之间的整合,打通知识内容和生活世界的壁垒,借用真实情境促进知识的情境化,以实现有助于促进高阶思维发展的深度学习;强调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其本质上是要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这对传统的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提出了挑战。因此,教师的教学重点应转向研究学生和学生的学习,精心设计基于真实情境的深度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选择符合学生思维发展水平的学习方法,让深度学习在情境中发生,从而达成核心素养的培育。
(三)评价方式的改变
国家实施“双减”政策的根本目的是让教育回到促进学生成长的本源,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核心素养导向的课程和教学与这一政策目标同向同行。核心素养是学生在情境中的实践表现,强调学生“在什么情境下运用哪种知识可以完成何种任务”,因此对核心素养的培育和评价就不能再依靠简单、机械的做题和练习来实现,而要突破传统的纸笔考试,强调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推进表现性评价、真实性评价。评价不再仅仅是检验学生掌握了多少知识,还包括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情感、态度、品质、信念等,通过综合性的外显行为来评价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水平。
修订后的课程标准提出,“要综合运用观察、访谈、作业、纸笔测试等方法全面获取和掌握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相关信息,加强纸笔测试与观察、谈话等方式的结合, 关注不同情境中学生日常品行表现,避免仅凭考试分数判断学生水平的传统单一评价方式。要根据评价情况及时分析原因,调整教学方式”。这一方面要求教师提高自身的评价素养,能够根据核心素养的要求,结合学生在课程中的学习表现,设计高质量的练习、作业和测试题,科学地布置作业,加强对作业特别是长周期作业的指导,丰富批改作业的形式,及时地反馈作业情况并进行个性化指导;另一方面,评价是重要的指挥棒,教师需在评价的引导下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切实发挥评价对教学的引导和改进作用。
(四)教师知识体系的更新和专业能力的提升
教师是上好道德与法治课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对思政课教师提出的要求是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并指出:“思政课教师的历史视野中,要有5000多年中华文明史,要有500多年世界社会主义史,要有中国人民近代以来170多年斗争史,要有中国共产党近100年的奋斗史,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的发展史,要有改革开放40多年的实践史,要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通过生动、深入、具体的纵横比较,把一些道理讲明白、讲清楚。”教师的知识结构、思维能力和视野格局会制约其课程设计和实施能力。为应对新时代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发展,道德与法治教师亟须补充三类知识:一是当前复杂性问题的应对知识,二是关于学生成长规律的知识,三是关于思政课的知识。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知识体系的更新和专业能力的提升既需要各级教育部门提供有效的、针对性的培训,也需要学校立足课堂教学实践,开展校本研修、组建教师研修共同体,坚持问题导向,重视对教学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通过深入课堂教学实践的浸润式研修,教师既要“学出来、悟出来”,更要“做出来、传下去”,持续改进教学实践,成为终身学习者。
来源:《基础教育课程》杂志2022年第5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