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一览表(公办)
阅读: 4333 时间: 2007-09-04 13:20:00 1

重庆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一览表(公办)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批准单位

备注

一、杂费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4〕26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一)小学

每生每期205元(其中信息教育费60元)

 

 

市级示范性实验学校的杂费标准在相对应的杂费标准基础上浮幅度不超过20%;区县(市)级示范性实验学校的杂费标准在相对应的杂费标准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10%。

(二)初中

每生每期295元(其中信息教育费70元)

 

 

二、课本费

 

渝办发〔2004〕26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期末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与学生结算,结余金额须如数退还学生

(一)小学

 

 

 

1-2年级

每生每期55元

 

 

3-6年级

每生每期110元

 

 

(二)初中

每生每期150元

 

 

三、作业本费

 

渝办发〔2004〕26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期末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与学生结算,结余金额须如数退还学生

(一)小学

每生每期20元

 

 

(二)初中

每生每期30元

 

 

四、住宿费

 

 

 

 

(一)普通宿舍(初中)

每生每期40元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0〕504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公寓式宿舍(初中)

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级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2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初级中学以社会化方式所建学生宿舍按〔2002〕512号文件第三类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执行。

五、借读费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0〕504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对借读生收取借读费后不再收取杂费

小学

每生每期750元

 

 

初中

每生每期1250元

 

 

六、服务性收费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行为的通知》(渝价〔2004〕740号)、市教委、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坚决制止学校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乱收费的通知》(渝财教〔2006〕45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坚持自愿和按成本收取原则。服务性收费项目:课外教育活动费、体检费、影视教育费、升学考前补习费、课余时间上网费。升学考前补习费和课余时间上网费不包含在“红线标准”以内。

(一)小学

不超过185元

 

 

(二)初中

不超过210元

 

 

七、招生报名考试费

 

 

 

 

(一)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费

每生每项4元,三项共计12元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毕业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价〔1998〕208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初中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收费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我市初中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即初中学业考试)的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6〕250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参加初中毕业考试报考一般高中的报名考务费

每生50元

 

 

 

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及报考市级重点高中(含参加市“联招”学校)的招生报名考务费

每生60元

 

 

 

只参加初中毕业考试的报名考务费

每生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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