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考核师德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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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0 22:59:00 1次
周晓翔
昨日,重庆市教委发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标准。这项考核评价标准实行100分制,规定了详细的行为细则来约束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行为。其中,除了学校和老师的评价外,最大的亮点是学生评价占了20%的权重,他们对老师的师德师风好坏有了发言权。(12月18日《重庆晚报》)
这报道似乎让人耳目一新。尤其是在学校师生关系日益退化,师德屡遭质疑的今天,重庆教育行政部门办法好象是创新。正如重庆市教委师范处负责人说,以前教师的考核评价中对师德方面的规定比较模糊,这次制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的各种行为都有了详尽的标准,对促进教师的师德师风会有更好效果。
对教师的各种行为都有了详尽的标准,果真会有更好效果吗?我看未必。行为有好坏之别。教师体罚、责骂、讽刺学生属于教师的恶性职业行为。对学生身心伤害自不必多说。但是,作为教育管理部门,更重要的是要设法让教师发挥良性职业行为。千百年来,我们被告诫教师的天职是“传道”“授业”“解惑”。其中,“解惑”是启蒙智慧,“授业”是知识传授,“传道”是为人准则。三者又互为关联和依托,不可截然分开。在某种意义上说,“授道”是教师个人德行对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众所周知,道德,不能量化考核。教师德行来源于个人的知识、修养,不源自学校评价。教育是一种双向主动性互动行为。师德,在教师传道授业解惑中扮演着关键的脚色,不宜“细化”和“量化”。这是教育伦理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即使要“创新”,或许可以排除恶性职业道德行为,无法因此就必然促进教师的师德师风好转。显而易见的道理就是,你不允许教师挖苦学生,教师可以对学生不闻不问,放手不管。这样的冷漠无法考核,且已在当今不少学校师生关系中出现。
教育,品高为模,学高为范。一个有师德好的老师,不仅是帮助学生树立积极健康的品行,同时是通过言传身教来影响学生。慎笃、自省、成长该是重要“传道”的内容。过分依赖量化考核并将内容丰富的师德纳入其中的做法危害很大。会引导老师只关心能够体现考核的因素,不顾及非考核的因素,只关心“授业”,轻视“解惑”,放弃“传道”。还可引发个别学生因此挑战“师道尊严”,滥用评价权。所以,我认为量化考核教师的道德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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