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人格是指教师以自身生理素质为基础,在履行其教师角色的责任和义务中自觉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它是存在于教师个体内的动力组织,由诸如需要、兴趣、动机、理想、信念、价值观、世界观、能力、气质和性格等多种成分组成。
1.成熟的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在人格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它在心理反映的意识层次上支配、调节着人的行为,成熟的自我意识体现在能出色地了解自我、体验自我和调控自我方面。有健全人格的教师能全面了解自我,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分析,作出恰当的自我评价,能客观地把握自己的角色,明确自己的长处与短处,优势与劣势,形成主观自我和客观自我相统一的自我形象。有健全人格的教师能通过积极的自我感受形成适度的自爱、自尊、自信、自强等心理品质,有强烈的责任感、义务感和贡献感,自觉地根据自己的职业信念激励自己,对自己献身的职业充满自豪感和荣誉感。有健全人格的教师善于进行自我调节,适应工作环境,善于进行自我批评,能“见贤而自省”,看到不同的人和事能主动地对照自己、反省自己;能不断调整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容易服从团体的正确规范和他人的正确意见,善于进行自我更新;能自觉抵制各种不利因素的刺激和影响,既能把自己的情绪冲动和行为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又能通过自我疏导从矛盾冲突中解脱出来。
2.和谐的人际关系;主要表现在其个人思想、目标、行为能与社会要求相协调,能积极有效地与他人真诚沟通,并形成良好的人际交往环境。有健全人格的教师能通过建立老师关心、爱护学生和学生尊敬、爱戴老师的良好师生关系,来营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教师之间的人际关系宽松,能有效缓解工作压力,有利于探讨各项工作。他们能做到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共同去开拓积极的育人环境。
3.崇高的品德、良好的性格、积极的情感。崇高的品德和正确的价值观是促进教师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和献身教育事业的动力源泉。性格良好、情感积极的教师,对自己忠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自豪感、光荣感、义务感和责任感,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言传身教、以理服人。
4.开拓创新的精神和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总是能把自己的每一个行动当成是创造性活动,教育教学思想开放、灵活,他们总是永不满足,积极探索。特别是当今素质教育要求培养创新人才的形势下,更加迫切需要教师有创新的人格。中小学教师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不断进步、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
王美珍摘自:现代中小学教师健全人格的特征及塑造 闫龙 文 《教育探索》2003年第11期 原文约5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