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作者: 杨乃虹
阅读: 3300 时间: 2006-01-07 19:33:00 1

     教育学是关于研究专门组织的、有目的和系统的培养人的活动的科学,是研究关于教育和教学的内容、方式和方法的科学。或者说教育学是对教育进行学术性综合研究的一个理论体系。
   作为社会现象的教育,大家是比较熟悉的,并都有着接受各种教育的经历与体验。教育现象既是大家熟悉的,又是复杂多样的。人的一生所受的教育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工作单位的教育、人与人交往的教育,以及自我教育等各种形式。而学校教育又有初等的、中等的、高等的,有普通的与专业的等不同阶段与内容。这诸多教育现象依据其稳定的功能与形式,形成整个教育网络、运行系统、不同结构与层次,从而为社会培养各种人才。教育学就是要通过对这些教育现象的研究,揭示其内在规律。

    教育学不仅研究教育对象,更重要的是通过研究纷繁复杂的教育现象,从而揭示教育规律。规律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与事物之间稳固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它是人们意识之外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具有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在相同条件下具有重复性与有效性。虽然,它是隐藏在人们直接视线之外的,是看不见的,摸不着的,但它又是可以被发现和被认识的,并能为改造客观世界服务。科学的任务就在于透过事物的现象去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教育学的根本任务,就是发现和认识人类社会教育现象发展变化的规律,帮助人们掌握这些规律及其发生作用的条件从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的规律很多,既有总的基本的规律,也有局部的具体的规律。教育的基本规律有两个方面:一是教育同社会发展的本质联系,即从宏观上对教育的分析,揭示教育同生产力发展和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之间相互制约的规律。二是教育同人的发展的本质联系,即从微观上对教育的分析,揭示教育同教育对象身心发展之间相互制约的规律。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发展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发展是个体发展的客观基础,个体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教育就是在同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相互关系中,体现或派生出许多具体规律的。诸如:教育过程的规律,德育过程的规律,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的规律,教与学的规律,智育与德育的规律,传授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规律,以及不同教育对象、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别、不同教育阶段的教育规律,等等。这些局部的具体的规律要受基本规律的制约,但是,教育基本规律不能替代或取消教育的具体规律,教育的具体规律不仅体现基本规律,而且还具有它独立存在的意义。同样,教育的基本规律也不是许多具体规律的简单相加和机械组合。因此,对教育具体规律的研究也绝不能吞没和取代对基本规律的研究。总之,教育学不仅要揭示教育的基本规律,而且还要揭示教育各个层面上的具体规律。

 如果说,教育规律是教育现象的本质反映,那么,也可以说,教育理论则是对教育规律的具体阐发与精确表达。
   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同理,教育学中十分重要的问题,也不在于单纯对教育规律的研究和揭示,或用其去解释教育现象或教育活动,而在于能够拿了这种对教育规律性的认识来指导教育或教学实践。
   我们通常说“要按教育规律办事”,其实“规律”与“办事”之间还有许多潜在的矛盾与环节,或是认识的转换,或是方式方法的选择领悟与尝试。因为规律是高度抽象的东西,只有将抽象的东西转化为可供把握或可供操作的具体原则与方式方法,办事才得要领,才有成效。教育也是这样,比如大家熟悉的“因材施教”规律,如不掌握其理论要点和实施细则,那是很难贯彻执行的。教师们最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是怎么个因材施教法,或是因什么样的材,又如何去施教。所以,作为既是理论科学又是应用科学的教育学,不仅要研究教育对象,揭示教育规律,而且还必须将教育规律阐发为教育理论,给教师提供简明、精当、严密的原则、细则、途径、方法。这也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建立系统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学理论体系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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