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级课题验收的程序及要求
1、准备好结题材料:
(1)课题申请书和课题立项批文。
(2)课题实施方案、各阶段的研究工作计划和研究工作总结。
(3)阶段性成果(如调查报告、实验报告、论文、典型课例、案例等) 。
(4)研究过程有关材料及附件(观察记录、调查方案、调查问卷、调查结果、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实验结果、行动研究方案、行动研究观察记录、行动研究反思总结、研究工作记录、活动总结、照片、获奖证书等) 。
(5)课题研究工作总结。
(6)课题研究总报告等。
材料需打印总目录,并分类装盒。
2、撰写好课题研究总报告(市级课题要求先交给市教科所科研室初审)。
3、向市教科所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结题申请报告),经批准后填写结题申请表(在市教科所文印服务部购买,填写一式3份),落实鉴定专家组人选、鉴定方式、鉴定时间和地点。
4、向鉴定组专家送交鉴定材料(提前一周)。
5、鉴定组专家进行成果鉴定(会议鉴定或通讯鉴定)。
6、市教科所进行最后验收及颁发结题证书。
二、研究成果会议鉴定的主要程序
1、课题组负责人作研究工作总结汇报。
2、课题组负责人作研究成果汇报。
3、鉴定组专家审阅课题有关材料及附件。
4、课题成果答辩。
5、鉴定组专家汇总鉴定意见。
6、鉴定组反馈鉴定意见。
三、评价研究成果的主要依据
评价研究成果主要依据两个方面:成果的社会价值和学术价值。
1、社会价值是指教育科研成果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它主要表现为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提供某一教育问题的理论和解决某些教育问题的建议、方案和方法,并在实践应用中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学术价值是指教育科研成果在学术上的贡献。它主要表现在理论和方法的深广度,理论观点上的创新,研究方法上的突破,某些学科领域空白的填补,以及成果对其他学科的借鉴、启迪意义的大小等。
在具体评价时还要考虑下面几方面:
(1)课题研究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研究目标。
(2)研究的路线是否正确有效。
(3)研究方法是否科学。
(4)研究数据是否翔实、准确,具有统计意义,结论是否正确。
(5)研究成果的总体水平及其在教育界中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