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以下几点关于改革评价技术的建议,供学校领导参考。
1、制定合理的教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制定是进行评价活动的首要任务。各校教师评价标准的制定,必须以对各自学校教育工作总体认识的成果为基础,既不能把标准制定得过高,也不能把标准制定得过低。然而现实中,大部分学校存在的问题是把教师评价标准制定得过于一般化,通过评价不能拉开教师教育工作的个体差异,更不能突显教师的个性特点。因此,评价的结果只能停留在区分合格与不合格这样一个低水平,根本不能达到“促进教师发展”这一目的。学校管理层应该制定出能反映教师的个性、心理素质、教学方面的特长和弊端的评价标准,以便于管理者能合理地安排教师的工作,能使教师各尽其才。
2、相互沟通。
这是评价者和被评者取得相互理解的重要步骤。在对评价意义不了解的情况下,被评者很容易产生对立情绪与防卫心理。相互沟通可以从讲清评价的意义入手,务必使教师充分了解评价的意义,从而激发起他们的内在动机。只有当被评者明确了解了评价的意义,他们才可能对此事引起重视,产生投身于评价活动的愿望。这也是尊重被评者的一种表现,从而使被评者和评价人更好地合作。只有注重教师的个体参与,才能为评价工作的展开开个好头。就其方法来说,可以通过组织讨论会和座谈会,使学校领导有机会和教师就评价问题交换意见。交谈的重点可以放在鉴别评价何处需要被改进、规划如何达成这种改进以及确定如何进行评价等内容。
3、全面、可靠的信息收集。
全面的信息是做出科学的评价结论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信息应该尽可能全面。信息不全面,以偏概全,用片面的信息去概括全面的情况,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必然会造成决策上的失误。比如说,有的领导会单凭对被评教师的某一随堂课或者公开课的印象加以泛化,来评定这位教师的课堂教学的能力,却忽视去全面地收集影响这一方面的各种因素的信息。这些信息也应该包括学生对被评教师在其它课上的教学能力的评价,而恰恰这些信息能有助于学校领导更加全面地评定教师的教学能力。评价信息的全面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评价活动的可靠性。
4、增加评价的透明度。
怎样才能增加评价的透明度呢?可以从下面两方面着手。
第一,注重教师个体的参与,改变以往单一评价主体的状况,要求自评和互评相结合。教师自我评价的过程就是教师自我激励与自我表现提高的过程,它应该成为教师评价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由于教师的个性特点、认知水平的差异,自评也极易产生误差,所以建议自评的内容应尽量涉及对教学成果方面的评价。教师通过自评,可以很清晰地发现自己现在所处的水平和学校的目标之间的距离,然后反思自己,这样一来,可以强化其内在动机,即把教师外在的评价尺度转化为他们内在的追求,成为他们评价的内在尺度。这样也有利于我们每个教师对自己认识得更清楚一点,更准确一点,更实际一点,实现自我发展。
第二,提倡把评价的结果以恰当的方式反馈给被评价者,使其能最大限度地接受,促进其教学能力的提高。学校领导层对评价结果分析与处理是评价活动的最后一个阶段,评价作用能否发挥与此紧密相关,因此,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包括向被评价教师反馈信息,使他们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在有些情况下,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评价的结果,使同行能互相借鉴、互相督促和互相鞭策。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评价不是终结性的,而是要促进教师未来的发展。《中小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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