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段论教学法或“五段论教学法”,是德国教育家J.F.赫尔巴特提倡的教学方式。19世纪传入中国,对中、小学教育有一定影响。赫尔巴特把人的心理过程归结为认识过程,把教学过程看作是从清楚明确的感知,到与旧观念的联系与扩大,再到应用的过程。这种感知觉越丰富、越系统,就越能吸收新知识。
四段论教学法把教育分为管理、教学和德育3部分。对管理提出纪律要求,教学要以严励的态度和方法管理,但管理并不是教育,而是进行教育的必要条件。教学是教育的最基本的手段,教学应以多方面的兴趣为基础,他把兴趣分为经验的、思辨的、审美的、同情的、社会的、宗教的等6种,教学的任务在于通过不同的学科来形成儿童的各种活动观念。还主张多方面的教育必须是完整而统一的,学生认识到的一切应当是一个统一体。他提出教学形式阶段的理论,把教学分为4个阶段:(1)明了——给学生明确地讲授新知识;(2)联想——新知识要跟旧知识联系起来;(3)系统——作概括和结论;(4)方法——把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习题解答、书面作业等)。与这4阶段相应的心理状态是注意、期待、探究和行动。赫尔巴特的学生把第一阶段分为预备和提示两个阶段,连同联想、系统、应用一起又称为“五段论教学法”。
四段论教学法,对待学生采取严酷的态度和方法,很少注意学生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教育思想是理智主义的、形式和机械的,但也有其积极因素,即注意教育学与心理学的相互联系,重视教学管理和德育教育,注意教育的系统性和社会性,主张发展学生多方面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