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提出的新理念,是以邓小平同志关于“三个面向”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展示了21世纪中国教育的改革方向和思想航线,为广大教师进行新课程改革实践提供了思想和理论依据。新课程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宗旨。表现出与传统教育观不同的崭新的教育理念,融会了世界优秀课程改革的成果,体现出当今教育以学生发展为本,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
一、教师要适应新课程的要求,实施素质教育,就必须实现以下转变。
教师作为新课程的实施者,观念的更新成为改革的最基本条件,而观念的转变最根本的体现即教师角色的转变。教师要调整自己的角色,改变传统的教育方式。教师不再是教学过程的控制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内容的制定者和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判者,而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领导者和参与者。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由传授者转变为促进者,由管理者转变为引导者;由居高临下转变为“平等中的首席”;由教学活动的主角转变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配合者,也就是由“应试教育”的实施者转变为素质教育的实践者。
二、在教育方式上教师要体现出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知识的奴隶。
“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在这一理念指导下,教师应当最大限度地接纳、宽容发展中的人,发展中的人蕴含着巨大的潜能。在适应这一理念的过程中,教师在教学中应分外珍视他们对材料的多元反应,珍视他们的独特感受、体验和理解。面对发展中的人教学不再是以现成的答案框定学生思路,不再是以现成的教案圈定预设线路。面对发展中的人,新课程和素质教育要求教师不仅要保护学生的学习热情,更要注重对他的价值观的引导和智慧的启迪。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还应帮助学生检查和反思自我,唤起学生成长的渴望;帮助学生寻找、搜集和利用学习资源,设计恰当的学习活动;帮助学生发现他们所学东西的实际意义,营造和维持学习过程中积极的心理氛围;帮助学生对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并促进评价的内在化。教师要善于捕捉和激发学生思维的火花和学习的灵感,发现和挖掘学生发展的潜能。充分发挥学生能动性和动手能力,由接受理论知识者转变为实践者,从而更好地培养他们各方面的素质。
三、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而不是统治者和裁判者。
教学过程应是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是师生双方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这就需要教师从传授知识的核心角色中解脱出来,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尽快充当起教学活动中的共存的双主体之一的角色,发挥出教师的主体性作用,促进另一主体—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教师一方面应培养学生“会学”,引导学生置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掌握获取知识的方法,学习根据需要去选取并处理各种不同信息的方法,从而让学生获得鲜活的知识;另一方面应该为学生的健康发展指明正确的方向,成为学生发展道路上高举“火炬”的引路人,使他们获得高尚情操的陶冶与人格的健全,从而使学生树立健康的道德观和正确的人生观。
四、教师要当好学生学习同路人的角色。
在素质教育中,必须要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师生之间应展开直接地、面对面地交流与对话,变教师的“一言堂”为师生的“众人说”,让师生都成为教学的主体,从而实现师生在互动中共同探讨、研究、切磋、互补、交流,使课堂成为一个思想碰撞、心灵交汇的摇篮,成为一个互相合作、共同体验的空间。学生的学习过程是一个亲身经历、用心灵去感悟的过程,教师要积极参与这一过程,设身处地地感受学生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创造宽松和谐的学习气氛,让学生无拘无束地置身其中,焕发无限的生命力,让课堂教学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