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课程的评价有两种情况,一是主观的经验的评价,另一种是客观的科学的评价。
主观、经验的评价是一种非正规的评价,它包含对学校课程实施后学生发生某种改变的程度
2.要针对具体的目标
在学校课程的编订过程中,每门学科都内含了一定的教学目标。如要教给学生哪些知识、技能和技巧,形成学生哪些思想、观点和信念,养成学生哪些言语、行为和习惯,培养学生哪些能力等等。这些既是教学的目标,也是课程的任务,这些目标一经确定,课程的评价就要以它为方向,看看课程实施以后,这些目标实现的程度如何?哪些目标达到了?哪些目标只实现了一部分?哪些目标完全没有达到?等等。
为了衡量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有些需要检查学生的书面作业,有些需要检查教师的教学笔记,有些需要观察学生的行为表现,有些还需要征询学生家长的意见。因此,在编订学校课程的过程中,课程的目标定得越具体,越详尽,对课程的评价也就越有利。
3.要有广博的内容
课程评价内容的广博性是由课程目标的广博性决定的。如前所述,课程的评价要考虑课程实施以后它的目标达到没有,实现的程度如何;因此评价的内容相应地就要包括知识、技能、技巧、思想、观点、信念、言语、行为、习惯以及智能发展等方面。
既然课程评价的内容如此广博,我们就不能只凭少数标准来判断课程的优劣。当然,这些标准也有主次之分,例如,倘若课程中规定的知识程度过深,难度过大,份量过重,大大超过了一定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水平,为学生所不能接受,那么,其他的要求也必然难以实现。这是因为,思想、观点、信念是在掌握知识、技能、技巧的基础上形成的,离开了知识的掌握,就难以形成一定的观点。当然,这里所说的主次,仅是相对而言的,并不是次就不重要,它也是课程评价的不可忽略的内容。
为了使课程的评价能包括广博的内容,就要利用多种不同的工具,创设多种不同情境,搜集学生不同的反馈,观察他们不同的表现等等。
4.要有连续的程序
课程评价不仅在课程编订工作全部完成以后,而且在编订过程中每告一段落的时候,也要进行评价。因此,课程评价贯穿于课程编订的始终,课程评价的程序应当具有连续性。有人把课程编订过程中的评价称为形成性的评价,而把课程编订完成以后的评价称为总结性的评价。形成性的评价比较注意编订课程的过程及其所使用的方法;总结性的价比较注意编订课程实施后的效果。这两个程序要前后衔接,彼此联系,互相沟通。
从整个课程的编订来看,我们根据一定学制拟定了某一级或某一类学校的学科设置,这就可以进行一次形成性的评价,请这一级或这一类学校有经验的校长、教师和教育学专家、课程论学者来进行论证,根据大家提出的有益意见,再对课程进行修改,使之更趋完善。当根据学科设置分别起草的各科课程标准即教学大纲初步定稿以后,也应当再一次听取专家、学者和有关教师的意见,经过论证进行适当的修改。这也是一种形成性的评价。
对学校课程的总结性评价,应当在使用一轮以后再进行。例如,对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的总结性评价,如果是六年制的小学,则要在实施六年以后,如果是三年制的初中要在课程实施三年以后,才能对整套课程
总之,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是紧密联系互为相关的。一方面,多次形成性评价的积累,可以为总结性的评价提供有用的资料。另一方面,总结性评价又可以为下一次形成性评价的进行提供参考。
5.要具有诊断的作用
课程的评价应具有诊断作用,就是说,我们使用的评价手段要能诊断出课程教材中某些特殊问题。如对初入学的儿童是先教汉语拼音后教汉字好呢,还是边教汉语边教汉字好,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分班进行试验,一学期后比较两班儿童对汉语拼音掌握的程度和汉字的能力。又如要评价小学五年级学生的作文能力,我们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让学生按照规定的题目作文。然后比较学生文章的思想内容和表达能力。
要使课程的评价具有诊断作用,我们使用的评价工具要有效度和信度。在上例中,我们用以检查学生汉语拼音掌握程度和识字能力的测验题,要足以实现我们检查的意图,这就是效度。另外,使用同一工具两次检查的结果应当相同,这就是信度,所谓效度和信度就是真实和可靠。只有使用真实而可靠的评价工具和方法,我们才能对课程
课程评价的范围
课程评价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目标的评价
学校课程是针对教育目标的要求编订的,它是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从根本上讲,教育目标决定着课程的方向和内容。所以,评价课程不能不从教育目标的评价开始。
教育目标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拟定的,而教育方针又是按照国家的政治、经济需要和文化传统决定的。学校课程的评价不仅要看它是否符合教育目标的要求,能否实现教育目标;而且还要看它所依据的目标本身是否合理,是否适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水平。如果我们离开这个培养目标而评价当时编订的课程和教材,那就会得出不合理的结论。又如,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如果要求他们在此阶段必须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形成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等,那就不一定适当,只能说为学生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打好基础,为学生形成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创造条件。因此,课程评价首先要评价编订课程所依据的教育目标,对那些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的教育目标是不能给予肯定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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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科书的评价
教科书是按照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内容的范围,根据学习者身心发展的特点,以及教学法的要求而编辑的系统、完整的教学知识材料。它是直接给学生阅读使用的书籍。对教科书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对教科书内容选择的评价。教科书的内容是不是这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否对于实现规定的教学目的要求有用?是否在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之内?是否可能被学生所接受?是否具有科学性和思想性?是否适合当时当地的需要?等等。
其次,对教科书内容组织的评价。对教科书内容组织的评价首先要看它是否符合循序渐进的原则?是否做到由浅人深,
再次,对教科书一般形式的评价。主要包括教科书的大小规格,教科书的封面设计,教科书的内部插图,教科书的纸张以及教科书的字体等。
课程评价的标准
课程评价的标准可分为以下三类:
1.科学的标准
科学的标准说明的是不管评价什么项目都必须尽可能遵循的要求。这些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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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的标准说明的是实用的要求。这些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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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标准只有一条,就是:效率:即使评价都符合上述标准,也可能仍未达到效率标准。在评价完成以后,还有许多事要做,如有关人员、经费、学校组织等。效率的标准将有助于对这些方面的工作采取适当的行动。